《产品质量保证》
(一)数显仪;温控仪;智能调节仪;有纸记录仪;无纸记录仪
(1) 质保期:一年 (2)终身维修
★ 新购产品;建议用户妥善保存好产品合格证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外包装,若产品有质量
问题;不要自行拆装、维修,请附上合同、发票复印件;产品合格证、使用说明书、及原包装,返回
我厂实行质保。
★ 质保期内产品,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故障,本厂负责包修;非质量因素引起的故障、损坏
本厂负责维修;酌情收取材料-人工费。
★ 质保期外产品;本厂负责终身维修(淘汰、换代;停产产品除外)
(二)红外仪;辐射仪,光导纤维测温仪;光学高温计;辐射高温计
(1) 质保期:一年 (2)终身维修
★ 新购产品;建议用户妥善保管好产品合格证、产品使用说明书;产品外包装;发现产品有质
量问题;不要擅自拆装、维修;特别不准除去产品上的封条及封印,必要时应及时与我厂联系,附上
订货合同、购置发票复印件;产品合格证、使用说明书及原包装完好;返回我厂实行质保。
★ 质保期内产品,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故障,本厂负责包修;非质量因素引起的故障、损坏
本厂负责维修;酌情收取材料-人工费。
★ 质保期外产品;本厂负责终身维修(淘汰、换代;停产产品除外)
(三)标准器具;计量设备;校验装置
(1) 质保期:一年 (2)终身维修
★ 新购仪器;建议用户妥善保管好合格证、检定证书;操作手册;使用说明书;随机
附件;备品备件;内外包装;若有质量问题;不要擅自拆装、修理;特别不准除去产品上的
封条及封印,及时与我厂联系,实行质保。
★ 质保期内产品,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故障,本厂负责包修;非质量因素引起的故
障、损坏本厂负责维修;酌情收取材料-人工费。
★ 质保期外产品;本厂负责终身维修(淘汰、换代;停产产品除外)
(四)温度变送器、压力变送器、流量积算仪(限于有使用环境条件的产品)
(1) 质保期:一年 (2)终身维修
★ 新购产品;建议用户妥善保管好产品合格证、产品使用说明书;产品外包装;发现产品有质
量问题;不要擅自拆装、维修;特别不准除去产品上的封条及封印,必要时应及时与我厂联系,附上
订货合同、购置发票复印件;产品合格证、使用说明书及原包装完好;返回我厂实行质保。
★ 质保期内产品,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故障,本厂负责包修;非质量因素引起的故障、损坏
本厂负责维修;酌情收取材料-人工费。
★ 质保期外产品;本厂负责终身维修(淘汰、换代;停产产品除外)
(五)热电偶;热电阻;双金属温度计;一体化温度变送器
★ 此类产品因应用的领域、行业、场合;使用环境的千差万别;目前质保期暂均无
国家统一标准。
★ 通常依据: JB/T8622-1997;
JB/T8623-1997;
GB/T16839.1-1997;
GB/T16839.2-1997;
JB/T9238-1999;
GB/T18404-2001;
JB/T8205-1999;
JB/T8803-1998;
JJG351-1996;
JJG229-1998;
技术条件及检定规程执行